911030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
附表>備註>
2.排放削減率之計算公式如下:
排放削減率 = (E - Eo)/E×100%;單位為%。
E:未控制或處理前之污染物質量流率,單位為
kg/hr。
Eo:經控制或處理後之污染物質量流率,單位為
kg/hr。
3.低污染性氣體係指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;
(1)含四個碳原子以下之碳氫化合物物佔總氣體體積
95%以上;
(2)每千立方公尺(15.5 ℃,1atm)熱值為6635000 仟卡以上且硫份含量在百萬分之五百以下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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