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FD 工藝流程圖
應表示完整的生產過程,包括主要工藝設備及其位元號和名稱(不需畫出通用設備)、主要工藝管道、操作條件、控制方案和物流資料、換熱設備熱負荷等。其中物流資料可以用物料平衡和熱量平衡表的形式列出。
PID 工藝管道及儀錶流程圖
需表示如下內容:
a) 設備
1) 全部編有位元號的設備(包括備用設備),設備位元號和名稱,必要時要表示其主要規格;
2) 成套供應的機組製造廠的初步供貨範圍;
3) 全部設備管口;
4) 靜設備的內件應適當表示,如塔板形式、與進出口管道有關的塔板序號、折流板、除霧器、加熱或冷卻盤管等;
5) 如有工藝要求時,應注明設備的安裝高度以及設備之間的相對高度;
6) 泵、壓縮機、鼓風機等轉動設備的驅動型式。
b) 管道
1) 與設備相連接的所有工藝和公用物料管道(包括開、停車及事故處理管道),並在管道上標有管道號(包括物流代號、管道編號、管徑、管道等級、絕熱要求等)和用箭頭表示出流體流動方向;
2) 所有閥門及其類型(儀錶閥門除外);
3) 管道上管道等級變化時,要用分界線標明分界;
4) 容易引起振動的兩相流管道上應注明“兩相流、易振動”;有特殊要求的重力流管道上應注明“重力流”;有坡向和液封要求的管道應表示出坡度要求和液封高度;如果不能有“袋形”的管道也應注明;
5) 為開車或試運轉需要而設置的放空、放淨、吹掃及沖洗接頭;
6) 蒸汽、熱水或其它類型的伴熱管、夾套管,及其絕熱要求;
7) 所有管道附件,如補償器、撓性軟管、篩檢程式、視鏡、疏水器、限流孔板、盲板、可拆卸短管和其它非標準管件;
8) 取樣點的編號、位置、形式和結構;
9) 所有安全泄壓設施,如安全閥、爆破片、呼吸閥都應編號,並表示清楚設計要求;
10)
異徑管需注明其形式及規格;對改、擴建裝置,應表示與已有設備或管道的連接點。
c) 儀錶
1) 所有線上儀錶,包括測量、記錄、調節、分析儀錶等,所有儀錶均需編號;
2) 所有調節閥;
3) 聯鎖關係;
4) 隨機儀錶應在PID上註明。
d)
PID注釋
1) 設備佈置的特殊要求和催化劑、化學品和填料裝卸處的空間要求;
2) 工藝、配管方面的特殊要求;
3) 儀錶安裝、佈置方面的特殊要求;
4) 其它需要注釋的內容。
e) 圖例、符號
1) 各類識別字號、縮寫、代號的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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